11人获刑,凉山“7.2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宣判
2025-08-18 15:53 来源:  凉山州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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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昌市人民法院对四川省凉山州“7.26”厅级督办案件作出判决。1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其中2名主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斩断了以陈某、岑某为首完整的“生产-存储-销售”犯罪链条。

该案于2023年7月26日立案调查,经凉山州烟草专卖局与凉山州公安局统筹部署,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历时10个月的深挖细查,于2024年3月30日,在四川、湖南、广东三省四地同步实施收网行动,捣毁手工电子烟生产窝点2个、存储窝点2个、销售窝点3个,查获一次性伪劣电子烟及烟弹1.71万支(个),制假配件10万余个,制假设备3台,原辅材料若干,实物价值达132.76万元,经对涉案人员资金数据核对以及固定,确认销售金额793.59万元,本案累计涉案金额956.35万元。  

下一步,凉山州烟草专卖局将持续巩固“党政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烟草打假打私体系,加快构建“打、防、管、治、宣”一体化综合治理格局,强化源头治理和全链条监管,切实筑牢市场安全防线,为营造安全、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贡献更大力量。

(杨龙华  凉山州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杨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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