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鱼”还“渔”护生态,普格多部门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25-02-15 11:52 来源: 普格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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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普格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花山镇政府,在黑水河与则母河交汇处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及生态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由非法捕捞被告人出资购买的价值十多万元的鱼苗被有序投放至水域中。

活动现场,大家有条不紊地将一批又一批的鱼苗投放至水域。随着鱼苗进入河中,原本平静的水面顿时变得热闹起来。鱼苗欢快地游弋着,展现出极强的生命力,为这片水域增添了更多的生机与活力。

“我们今天投放了7万多尾短须裂腹鱼,这种鱼是适合黑水河生长的品种,可以有效调节水体营养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我们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公益性岗位——巡护队伍,一共有12个人进行巡护,保障水域安全。”普格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欧阳薇说道。

公检法部门在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中各司其职。公安人员在整个执法环节中承担着关键的侦查职责。“公安机关通过夜间排查、巡逻、蹲守的方式,在辖区内查获了野生鱼苗22公斤、720尾,抓获了嫌疑人11人,总共侦破了三起案件,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普格县公安局花山镇派出所民警高春介绍道。

检察人员则严格把控法律监督关。当被问及“非法捕捞水产品为什么会被提起公诉?检察部门在保护渔业资源方面有哪些举措?”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忠华表示:“我们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在案件审查中接到刑事部门的线索移送,这种行为不仅涉嫌犯罪,同时他们的行为也给公益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公益损害赔偿的责任。我们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发现三起案子对公益损害比较严重。在今天开庭后,组织部门和乡(镇)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目的就是做一个普法宣传,让大家更好地了解非法捕捞水产品带来的危害和后果。”

非法捕捞不仅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更对生态平衡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普格县各部门此次联合行动,不仅是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有力回击,也向全县民众传递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

“我们之前不知道打鱼是非法捕捞,这一次公安机关查获过后,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从此以后我们再也不做违规乱纪违法的事情了。”被告人秦某某忏悔地说道。

下一步,普格县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常态化开展类似活动,守护好水域生态,留下一片碧水清波。(文/图 尹斌 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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